第三百六十九章,闹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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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八戒听着白龙马的话,哈哈笑道:“有志气!”</br> 白龙马抖擞着皮毛说道:“真期待看到萧炎崛起,将那个什么云岚宗杀的片甲不留。”</br> 猪八戒说道:“可惜他就是个废材!”</br> 白龙马争辩叫道:“他是这本书的主角,怎么可能会是废材?”</br> 孙悟空嘿嘿笑道:“萧炎是洪荒穿越过去的,身上一定带了某个东西,秘籍或者法宝,然后用洪荒功法法宝吊打异界土著。”</br> 沙和尚说道:“书城小说都是这个套路。”</br> 小说作家群里面也是议论纷纷。</br> 古凡:张公子的新小说大家都看了吧!</br> 李家大少:看了。舍弃魔法,专写斗气,而且主角竟然是个废材,还被退婚,嘶~张公子是第一个这样写的人。现在书城小说,穿越异界不是皇子也是大少,再不济也是个精灵,开头这么凄惨的,还是第一个。</br> 竹木:哈哈~我就知道张公子的书不会和你们同流合污的。</br> 三河:我现在倒是很想知道主角会怎么崛起。</br> 李家大少:还能怎么崛起?肯定是穿越过去的时候带了功法或者法宝啊!</br> 古凡: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落入下乘了。</br> 李家大少:读者都喜欢看这种。</br> 竹木:我感觉张公子不会这么简单。</br> 公众群也就是最开始的新手群里面。</br> 素雅清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说的真是太好了。</br> 白云道长:没错,没给我们洪荒人丢脸。</br> 蝶盈:我感觉纳兰嫣然没错啊!选择自己喜欢的夫婿有什么错?</br> 素雅清荷: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违抗父命上门退婚,还以力压人,此乃不仁不孝。</br> 蝶盈:哼!什么父母之命,自己喜欢才是最重要的。</br> 万圣:小蝶盈说的没错哦!</br> 紫玲:这个退婚是有点过分了吧!</br> 万圣:你是不是女人啊!</br> 紫玲:我当然是女人,但是上门退婚,确实有点过分了。</br> 万圣:让你嫁给一个你不认识,不喜欢的人就不过分了?</br> 清荷:我支持万圣,我也想嫁给自己喜欢的人。</br> 高阳:我也一样!</br> 榆木: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br> 秋雅: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此乃国之大礼,岂容你们这些无知妇人胡说。</br> 高阳:(大怒)你说谁是无知妇人,报上名来。</br> 万圣:小哥哥说的真好,可以把地址给我吗?小女子想当面请教。</br> 高雅:不方便!</br> 万圣:藏头露尾之辈!</br> ……</br> 网上议论之声,越演越烈,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声势浩荡,绝大多数人都是支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以万圣,高阳为首的自由恋爱阵营勉强维持着阵脚。</br> 张明轩将小说上传之后就不管了,昨晚写了不少够发几天的了,悠闲自在(本章未完,请翻页)</br> https://www.bqghk.cc。https://m.bqghk.cc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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