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五章 解铃还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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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五百五十五章解铃还须……<b>最新网址:</b>陈凌可不知道出城的时候,身后还跟了辆车。
    也没发觉二秃子带着鸽群在头顶跟着,因为不是特意放鸽子的,也没有绑鸽哨。
    他只是一出城,进了林场无人处,就把马上携带的东西全收进了洞天,给马减负。
    尽管这些东西的重量可能并没有多重。
    但一旦马儿跑快了,这些东西也让会它感到不舒服。
    没法儿放开了尽情的跑。
    把这些杂物收进洞天,又从洞天拿出一顶西部牛仔样式的牛仔帽,往脑袋上一扣。
    小青马又是一阵紧急提速。
    一般来说,从凌云往市里赶,要先绕道凌云北面的苦柳县,从苦柳县出来后,会有走一段相对平坦、相对宽敞的滨河公路。
    是王八城开矿的那些人断断续续修起来的,方便拉矿。
    滨河公路之后,然后才是连绵不断的上下坡山路,坡度极陡,然后山路、土路,再是土路、山路,来回循环……
    但陈凌这次骑了马,就不那么走了。
    直接各种绕小路,林场也走,村道也走,一些能阻挡车辆的沟沟坎坎,在小青马面前根本不够看。
    于是用极短的时间,杀到了滨河公路上。
    这边拉矿的运输车极多,所以住宿的饭店与汽修店也多。
    路难走,太赶时间的话路上是很煎熬的,因此也有很多从陈王庄游玩过后准备离开的外地人在此住宿。
    看到是陈凌骑马冲上路来,一愣之后,就纷纷挥舞着手打招呼。
    “好家伙,是陈老板啊,你遛马跑这么远?”
    “哈哈哈,不是遛马,有点事要去省城一趟。”
    陈凌没有停下,甚至连速度也没有降下来,只是同样挥了挥手留下一句话,便扬长而去。
    剩下这帮人好久没回过神。
    “啥?没听错吧,他要去省城?就这么骑马去?”
    “他是这么说的。”
    “厉害的,前面的路那么难走,马跑得起来?”
    “啧,这年轻人就是跟一般人不一样,你们看上边,他家那大老鹰还跟着呢,后边还有一群鸽子。”
    ……
    这帮人吃着早饭议论着陈凌。
    也有刚刚赶过来要去陈王庄的人听到他们谈话,又看到陈凌这年轻小伙骑着马带着老鹰的,好奇之下就走过去问。
    问完才知道这就是传闻中的那个人。
    一时间也是顿生闻名不如见面之感。
    “民间有奇人呐。”
    “我听朋友打来电话说,他媳妇治疗一些疑难杂症厉害?”
    “不行了,他媳妇怀孕了,看不了了,村里的药铺都关了好几个月了。”
    “对,你得找村医的婆娘。”
    “是啊,我朋友说这就是从村医婆娘嘴里传出来的啊,说有的她看不了,这陈老板的媳妇能看。”
    “嗯,这话我们也听过,不过我们没病没灾的,一路平平安安,连那老太太都没去找,别说人家陈老板媳妇了。
    你要有事情找,就赶紧过去,去的晚了,村里又住满了。”
    “啊?”
    ……
    他们还在继续议论陈凌。
    而陈凌一到这样滨河的平坦大路上,一瞬间他更加放开了心胸。
    小青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渐渐地。
    道路两旁零零散散的车辆、行人,以及河流、村庄、山野草木,各类景物在视野中飞快倒退。
    一时间,陈凌的耳畔全是密集的马蹄声,路人的惊呼声和谩骂声都听不到了。
    陈凌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小青马长长的鬃毛随风飞舞,狂放恣肆。
    说一句风驰电掣绝不为过。
    快速驶过这段滨河公路。
    前方的路渐渐陡起来了,山岗在眼前,小青马速度未减。
    上坡、下坡,翻山、过河。
    如此一路疾行。
    到了接近中午的时候,竟然就到达了陈凌当初骑摩托赶路夜宿的那个小镇上。
    可以说缩减了一半的路程。
    而这时,小青马也露出疲惫之色了,渐渐放慢了速度,不过疲惫只是身体上的疲惫,精神上正处于十分振奋、斗志高昂的时候呢。
    光看那眼神中的喜悦和兴奋却快要溢出来似的,嗒嗒嗒的迈着轻快的步子,甩着马鬃,神采飞扬。
    跑了这么远的路,自然不能直接停下来的,陈凌就带着它又围绕这个小镇转了几圈。
    等浑身热汗稍微落了下去。
    鼻子喷出的粗气也不那么热烈。
    才让它缓慢的停下来,开始休息。
    休息也不在外界休息。
    而是在无人处收进了洞天。
    这样休息起来可比外界快多了。
    然后一看时间,“好家伙,这才不到十二点啊,严格来算,时速都超过五十公里了。
    行啊,小青,你这都快赶得上蒙古的铁蹄马了。”
    蒙古马,号称世界上耐力最好的马匹品种。
    就算是国际上著名的纯血马,也难以与蒙古马匹敌。
    那些纯血马虽然速度快,爆发力强,但奔跑距离极短,耐力是远远不够的。
    而蒙古马几十公里的长距离比赛跑下来,也很少有肺出血的情况。
    据余启安说,建国后有次比赛,比赛全程一百公里,比赛从早晨五点钟开始,冠军马三个小时就完成比赛。
    而蒙古的铁蹄马更厉害,在当年59公里的那达慕大会上,58分钟就跑到了终点。
    时速接近六十公里。
    而且这种马从古代就很优秀了,披着甲,持续的高速也能奔袭八到十小时。
    当地有民谚:“千里疾风万里霞,追不上百岔的铁蹄马。”
    余启安刚开始也很喜欢这种马,但买回小马驹之后,养了半年多就不养了,觉得没劲。
    陈凌当时听说之后还挺纳闷。
    按说蒙古马耐力强,而且皮实、少病,能当骑乘马也能当挽马拉车用。
    是很好的马啊。
    这老小子咋不养呢?
    余启安就一脸无奈的说了。
    这马虽好。
    但在专业人士看来,却觉得养这种马没啥技术含量。
    很多人说这就是纯粹的新手马。
    一个外行人,喜欢马,只会纸上谈兵也没啥,这马买回去怎么养都不会出大问题。
    如果不是草原上的居民,这种马买回去慢慢地只能当牲口,拉拉车罢了。
    简单,好养,却不会有太大惊喜。
    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蒙古马太矮,品相不突出,颜值也不突出。
    在古代行军打仗的时候不用说,蒙古马绝对是好马。
    但在这太平年代这就不行了,现代人还是更注重品相的。
    如今的蒙古马,比国际上那些高大、优雅,品相好的名贵纯血马实在相差太远了。
    “啧啧,还是我这小青马好,长得又好看,跑得又快,再锻炼锻炼,耐力也提上去了,嘿嘿,以后我也能开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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