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幽岚石降临

推荐阅读:最强妖侠梦武足坛作弊王末世之骷髅帝君乾坤召唤荒神韩娱默示录摸宝香江一九七八最强小叔

    血岚石?
    陆景心中也有些惊讶。
    “这血焱领主如此大方?”
    他在来血魔大陆之前自然也查阅了许多关于血魔大陆的信息,以他浑沌城主亲传弟子的权限,就连很多极为隐秘的信息都能看到一部分。
    据说在很久以前,滴血秘境还不叫滴血秘境,也更没有血魔大陆。
    曾经有一位人族伟大存在与一个异族强者在星空中战斗。
    人族那位伟大存在获胜,异族强者受伤,洒下了一滴血。
    这一滴血进入了滴血秘境中,并落到了一座广袤的大陆上,造就了血魔大陆。
    这个关于血魔大陆来源的信息是陆景在一个随笔中看到的,是真是假不能肯定,而且那随笔中的语气是据说,显然记录下这段信息的主人也是听说的。
    陆景对此也有所猜测,毕竟他对吞噬星空宇宙很多信息的了解更深。
    若这传言为真,那留下了一滴血的异族强者恐怕是宇宙最强者了。
    一旦跨入不朽,身体被法则海洋神力灌体,将会彻底的能量化,转变为不朽神体。
    哪怕达到宇宙尊者甚至是宇宙之主,也还是能量化的神体,都是神力组成,只不过因法则感悟的层次和基因层次的差别,导致神力强度、神体强度不同。
    宇宙之主留下一滴血本质还是神力,要么被湮灭,要么就能被宇宙之主本人收回。
    只有成为宇宙最强者,才能返本归元,诸多分身合一,从能量化变成物质化,再次蜕变为真正的血肉。
    除了宇宙最强者,唯一的特例是天生兽神,天生兽神也拥有真正的血肉之躯。
    不过在人族崛起之前,天生兽神就基本被猎杀的差不多了。
    如果那留下了一滴血,造就了血魔大陆以及血魔族的异族强者真的是宇宙最强者,那么能在原始宇宙本源的压制下还能伤到宇宙最强者的恐怕也只有原祖了。
    不过这些都只是陆景的猜测。
    不管造就血魔大陆的是何等伟大存在的血液,血魔大陆确实因此诞生了许多珍贵的宝物。
    其中便以‘血岚石’和‘幽岚石’为最。
    血魔大陆在五大巨头宇宙级核心成员的修炼任务是至少获得一滴‘血岚液’。
    一滴‘血岚液’溶于水,便能造就一片血池。
    生命浸泡在血池中,对本源法则波动的感知会变得清晰许多倍,而且其中还蕴含着某种法则修炼意境,有意境指引,法则感悟速度极快。
    不过以陆景的权限查阅到的资料显示‘血岚液’是相当危险的宝物。
    因为浸泡在血岚液所化血池中感悟到的法则意境指引有可能是错的,是歧路。
    如果一味的沉浸其中,虽然前期或许能快速提升法则感悟,但到了后面便有可能走入死胡同,寸步难行。
    因此虚拟宇宙公司对宇宙级核心成员的警告是,如果接了血魔大陆修炼任务,且获得了一滴血岚液,最好卖给公司,如果不卖自己使用,则最好在修炼后尽快参悟混沌碑相互印证,避免走入歧路。
    而‘血岚石’便是‘血岚液’的精华,成千上万滴‘血岚液’才能凝就出一颗‘血岚石’。
    宇宙级核心成员接血魔大陆的基础任务是获得一滴‘血岚液’,挑战任务便是获得一颗‘血岚石’。
    只是千万纪元都没有几个能完成挑战任务的宇宙级天才,要运气爆棚才有可能获得一颗,毕竟‘血岚石’基本都被界主强者所垄断。
    与‘血岚液’不同,‘血岚石’适合界主修炼。
    界主能勾连世界本源之地,法则波动感应清晰度远超域主级,能够最大程度的规避‘血岚石’的弊端。
    界主强者使用‘血岚石’感悟法则意境,并与自身修炼的法则相互印证,能大大提升修炼法则的速度。
    原始秘境的一些界主成员便会耗费巨资兑换一颗‘血岚石’。
    至于‘幽岚石’就更加珍贵了,而且每隔一千纪元才会从幽岚海中喷发一次。
    只有获得‘幽岚石’才能进入幽岚海,接近‘乘风之眼’。
    每一次‘幽岚石’的喷发,都会掀起一场波及整个血魔大陆的恐怖厮杀。
    血焱领主竟然舍得用一颗‘血岚石’作为酬劳,让陆景和一旁的雷长老都颇为惊讶。
    雷长老羡慕道:“蒙兄弟,血焱领的世界级客卿通常都要为领主效劳十个纪元以上,且立下大功才能获得一颗‘血岚石’。”
    理论上说世界级便可以拥有一片领地,成为领主。
    但血魔大陆虽然广袤,也不是无限的,所以一般能从‘血魔王者’手中获得领地赐予的都是世界级中的强者,通常都得有世界级六阶以上的实力。
    而很多世界级六阶以下的血魔族强者要么云游四方历练,要么便会加入一位领主手下,成为客卿长老。
    世界级客卿长老要比星辰级客卿地位更加尊崇,自由度更高,还能每年得到血岚液的供应,甚至有可能获得‘血岚石’的赐予。
    只是需要为领主效力,执行一些世界级强者出面才能解决的任务。

本文网址:http://www.bijge.com/xs/2/2022/2378072.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m.bijge.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